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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摸着石头过河的经济适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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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5-23 18:18:00 | By: liuming ] |
经济适用房政策已实施多年。随着时间推移,围绕它的争议越来越多,不少专家学者甚至建议取消。不过,依据去年至今有关部门的一系列举措,经济适用房作为政府重建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后一段时期仍将存在。仅以北京为例,“两个一千万”自不待言,北京“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规划中,还首次详细规定了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标准,并提出了今后经济适用房要探索实行内循环与租售并举,显示有关部门已明确今后经济适用房的走向。
进入4月以来,经济适用房与限价房一道频频吸引人们关注的目光。近日,北京继推出三块限价房用地后,推出了一块经济适用房用地进行公开招标;又将北京东部最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翠成馨园划入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范畴,其中建筑面积为84万平方米的两区域已原则上确定为租赁型经济适用房。上述举措表明北京已经开始逐步落实去年底提出的“两个一千万”工程中的相关内容。
但是,土地资源只是经济适用房制度成功的必备条件之一,真正的关键还是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在这方面相关政府部门似乎尚未做好准备。不过,透过相关人士透露出来的信息,经济适用房的改革也算初见端倪。未来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核心概括起来就是全覆盖、分层次。全覆盖就是需要政府保障的人群涵盖中等收入以下的所有人群。分层次是指共分三个层次,一个是通过建廉租房解决的部分;二是在廉租房条件和中等收入之间的夹心层部分;三为中等收入者,即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但是,目前尚不清楚,上述需要政府保障人群的总规模与分层次结构几何?需要动用多少社会资源?公共资源能否支撑?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实现整个保障体系的建构?当然,我们还关心未来新建的经济适用房如何落实内循环?租售并举的经济适用房是否只有回购这一种退出方式,或者还可以上市进行产权交易?这些问题相信政府部门有所考虑,期望能够在适当时机向广大市民说明。
新的住房保障体系中,涉及经济适用房方面的重大变革是:前一阶段政府在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当中,主要是保证重点工程建设能够顺利拆迁,经济适用房是定向卖给拆迁户。今后,经济适用房列入政府保障房的范畴之内,只有具备政府保障的资格、是政府保障对象的人才能买。保障资格的审查则将建立三级管理、四级审核制度。其中四级审核制度包括社区居委会、街道、区县、市,审核内容包括家庭收入、家庭的财产、现在的住房情况等。
上述变革的重大意义毋庸质疑。经济适用房遭人诟病的主要原由,除了地点偏远、面积偏大、配套短缺等方面,还集中在购买对象上。权利交换或权钱交换成为了获取购买资格的一种常见方式,而长时间排号抢购经济适用房更让它声名狼藉。因此,将经济适用房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严格资格审查完全必要。需要注意的是,初次资格审查合格的权利人享受保障性住房后,应安排定期复核。
至于政府部门在一段时期内将经济适用房专供拆迁户也情有可原。目前城市的“拆迁难”已经成为制约建设速度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拆迁户进行政策倾斜是短期内解决棘手的拆迁问题、加速城市建设步伐的有效办法。但是,以牺牲经济适用房的福利保障性质为代价,社会成本未免过高,也注定很难长期实施。而拆迁户由于情况各异、需求不同导致对待经济适用房有不同态度,产生了诸多的新问题。因此,将此措施取消也是情理之中。今后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的选择并未因经济适用房专供政策的取消而变窄。相反,由于限价房、廉租房等纷纷推出,可供选择的范围反而扩大了。
有人或许会说,经济适用房专门用于拆迁安置好像是去年才明确的提法,政策是不是变得太快了?其实不然。当前的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冲击力影响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整个中国每天都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在这样一个变化的年代,任何人都不可能拥有能够准确预测未来的智慧。因此,实事求是、审时度势、因地制宜、顺势而为成为了政策制订者的必备素质。如何能够在问题暴露出来后最短时间内,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付诸实施是考验政府部门水平的试金石。“摸着石头过河”的名言当前也适用于中国住房保障体制的重建工作,政策制订与完善需要一个过程,要允许犯错误,也要鼓励改正错误。有错必改好过因噎废食或抱残守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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