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房地产的草根时代
——“深10条”的六大看点
天地纵横(广东)专业机构 李 霖
房地产历来是豪强的俱乐部、名利的角力场。老百姓几乎耗尽一生积蓄,养肥了一批又一批的地产新贵,最终却沦落为“房奴”这样一个弱势群体;而有钱有势的开发商不单垄断了产品、价格等市场要素;也把持着房地产产业的话语权,直到6月20日下午,包含10项具体规定的深圳版“国6条”实施细则(下称“深10条”)的出台。
“深10条”的历史意义在于:她破天荒地以维护平民利益、确保百姓居住这一基本人权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真刀实枪地以抑制房价为切入点;并且史无前例地从政策上、组织上营造保障机制为支撑点确保房地产新政的推进。据此,人们有理由相信:“房奴”翻身得解放!深圳房地产迈进“草根”时代!!
“深10条”的看点之一在于对房价痛下杀手,使泡沫遁形。由于明确了“90平方米以下套型”必须严扣单个项目而非片区或总量,近100个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被迫修改规划,此举至少可挤掉深圳房价15%-20%的泡沫,房价有望在几个月内回落到一个合理的价位!事实上在上周内,深圳市规划局共接受商品住宅审批案14宗,其中11宗因为不符合“70%”要求而未获批准,未获批准项目比例创下新高。
“深10条”的看点之二在于标本兼治。深圳决定在今后3年至5年内,适度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适当提高房地产开发强度;保证针对普通百姓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用地供应不低于年度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全市每年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逐步建立全市公共住房保障体系;同时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深10条”的看点之三在于对囤积(土地、商品房)居奇的开发商穷追猛打。长期以来,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屡兴屡废,由于“药力”不足、“药性”不强,多轮调控效果差强人意,反而增强了开发商“耐药性”和“抗药力”。本次“新六条”出台后,不少自持已获“调控免疫力”的开发商并未太在意。“封地晚开”、“捂盘迟售”,一心盘算着躲过风头,回头依然我行我素,资深地产人的这些在历次宏观调控屡试不爽的“拖字诀”秘笈,这次却在深圳遭遇迎头痛击:“深10条”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明确规定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深圳此举击中了楼市“死穴”,保证了调控效果可以走得更远。
“深10条”的看点之四在于疏导有术。供需影响价格,深圳要求严格执行年度旧城旧村拆迁改造计划,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打击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行为,全面遏制新建、抢建违法建筑,建立违法建筑动态监管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要求各新闻媒体要全面、客观、公正地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合理引导消费需求。
立足长远,深圳要求全面开展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战略、策略研究;研究制定全市住房发展战略,全面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加强住房保障制度研究,加强房地产市场法制建设,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房地产市场预警与金融风险防范联合监测机制,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效率。
“深10条”的看点之五在于严字当头,保障有力。通知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把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切实负起责任。市政府将组成督察组,对各区、各有关部门2005年以来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要追究责任,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为保证力度,市政府还制定了贯彻落实“15条”的《职责任务分解表》,将上述内容在各相关部门之间进行任务分解,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副市长刘应力出任房地产市场调控小组组长,市监察局、法制办等也出现在调控责任名单中。与以往相比,涉及部门范围大大拓宽。据悉,最近深圳一些大型房企已开始被查账,查账者为中央部门级别。这说明政府这次态度比较认真,一些房地产的大案要案即将浮出水面。
“深10条”的看点之六在于“头羊”角色,引发骨牌效应。在全国各地实施细则混沌未开,情势不明朗的关键时刻,中国商品房的诞生地深圳,率先颁布《深10条》,再次扮演了“排头兵”的角色。《深10条》石破天惊,引发了业界的运营地震;扑灭了楼市的投资火山;掀起了“房奴”的置业海啸!必将在全国范围内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对全国“房奴”解放的推动作用不可磨灭!
《深10条》的影响将是历史性的,其价值将远远超出深圳一城一池之外。在很多行业,“顾客是上帝”是接近真实的写照,但这句已喊了几十年的口头禅至少在房地产还没有变成现实!《深10条》把保护置业者的利益提升到高于开发商利益的史无前例的高度,不动产投资开发长期以开发商为主导的坚冰被一举打破。这与此前施恩于浪民的“救助政策”和反哺于农民的“免税政策”一样,都是人本主义的并蒂之花!它的出现,使人们对“草根利益”有了想象空间。值得期待,值得推广!
宕开来看,《深10条》仍未能避免其局限性。资本的逐利本能引发社会投资寻求资本出路,但不通畅的投资渠道、股市的长期低迷又迫使巨额的居民余款大多选择房地产市场。《深10条》把庞大的社会闲散资金“堵”在房地产门外;却没有指明它们的“安全出口”。“穷则愁钱,富则求安”,中国老百姓深知赚钱不容易,对余钱的保管使用小心翼翼。不买房投资,资金是安全了,但“钱生钱”的合理愿望落空了,储蓄的那点利息是满足不了老百姓“后小康”时代的要求的。这一点,于“先富起来”的中产阶级尤甚。因此,如何戒“堵”用“引”,多设置投资平台,让社会闲散资金既能吃到回报“馅饼”,又规避投资“陷阱”,仍是关系到楼市乃至社会长治久安的大事,考验着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执政智慧……
即便如此,房地产的“草根时代”,虽然是迟来的爱,但毕竟来了,值得我们盛情握手、深情拥抱、热情参与、真情维护!如同《春天的故事》,同样发生在深圳的《夏天的故事》,使人们有理由相信:“房奴”的居住梦,将籍此,走进新时代!